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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教育學院 高齡健康促進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學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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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高齡健康促進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優秀學生入學獎勵要點  

114.03.20與彰基第4次合作會議討論通過

114年04月10日班務會議通過

一、「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為鼓勵高級中等學校的原住民族優秀學生就讀本校教育學院高齡健康促進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以下簡稱本校高照原民專班),特由本校訂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高齡健康促進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優秀學生入學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獎勵名額,及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獎勵名額以10名為原則,若該學年第一學期完成註冊人數未足額時,未使用之名額及經費併入次學年運用。

(二)申請獎勵資格:該學年度錄取本校高照原民專班之大一新生,並於該學年度第一學期完成註冊者。

(三)符合下列申請獎勵條件:

1.該學年度錄取本校高照原民專班,依資料審查及面試之成績擇優。

2.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期間獲重要國內外競賽獎項。

具備前述(二)資格及(三)獎勵條件者,應於申請時程內送交申請獎勵文件,逾期視為放棄。

本項優秀學生入學獎勵金申請案由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名額為前述(一)所定名額,經審查通過者將頒發本項優秀學生入學獎勵金。

三、申請時程:於錄取當學年度之10月15日至10月30日向本校高照原民專班申請。

四、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1萬5,000元。

五、申請應檢附文件:申請表(如附表),及申請表內所述應備資料。

六、本項優秀學生入學獎勵金發放審核程序,由本校教育學院院長、高照原民專班主任及高照原民專班教師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七、本獎勵要點自114學年度起實施。

八、本要點經本校高照原民專班班務會議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優秀學生入學獎勵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