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高齡健康促進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代辦彰基獎學金作業要點
113年11月11日班務會議討論通過
一、宗旨:彰化基督教醫院為鼓勵本校教育學院高齡健康促進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以下簡稱原民專班)學行優良之學生努力向學,委託本校原民專班辦理優秀原住民專班學生獎學金,特訂定本要點。
二、符合下列任一項申請資格:
(一)本校原民專班大二、大三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班排名前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者。
(二)本校原班專班大二、大三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各科及格,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者。
三、獎勵名額及內容:每學年獎勵15名為原則,每名新台幣2萬元整,若該學年錄取人數未足額時,未使用之名額及經費併入次學年運用。
四、申請時程:每學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至原民專班辦公室申請。
五、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單。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含排名)。
六、審核程序:
(一)由本校教育學院院長、原民專班主任及原民專班教師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二)獎勵之優先順序為前一學期班級學業排名較佳者。若班級學業排名相同,錄取學業分數較佳者。
(三)曾受本委託獎助學金或其他單位補助屬性相同之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七、本要點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實施。
八、本要點經原民專班班務會議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代辦彰基獎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