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同學113-2學期修讀【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請於114-3-7前提出學程申請
歡迎同學113-2學期修讀【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請於114-3-7前提出學程申請
一、學程申請:
113-2學期【性別平權學分學程】即日起開始申請,請於114-3-7前提交申請資料至教育學院(進德校區/明德館1F),申請表單及申請程序說明請下載附件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3,r331.php?Lang=zh-tw 。
表格填寫說明:
1.新申請修讀學程請提交「1.修讀申請表」。
2.「學分採認」、「學分抵免」可依個人情況提出,無則免。
2-1「 學分採認」:已修讀本校課程,申請時請檢附成績單及「2.學分採認申請表」
2-2「 學分抵免」:已修讀外校課程,申請時請檢附成績單、課程大綱及「3.學分抵免申請表」
3.學程證明:
本學期預定可修畢規定學分者,請提交「4.學程證明書申請表」,待成績通過,完成本學程必修6學分及選修9學分,合計達15學分者,由教務處核發學程證明書;僅修讀本學程部分課程者,由教育學院核發學程證明書。
4.學程申請資料將由本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審查結果另行公告。
5.因應變化,相關申請將滾動修正,並公告於教育學院網頁。
二、課程架構:
本學程由教育學院開設 2 門必修課(性別研究導論、性別專題實作),其餘課程由教育學院(輔諮系、特教系)、文學院(國文系、英語系)、社科體院(公育系)、通識教育中心開設,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課程架構請參閱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5,r331.php?Lang=zh-tw 。
三、選課方式:
♦選課事宜請依教務處公告選課日期與選課方式辦理。
♦本學期課程請參閱下表或至選課系統查詢,尚未提出修讀申請之同學,可依各開課單位之規定,或經授課老師同意,先行選課。
113-2學期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課程列表
序號 |
開課班別(代表) |
課程名稱 |
課程性質 |
教師姓名 |
上課大樓 |
上課節次+地點 |
1 |
性別平權學分學程 |
性別專題實作 |
必修 |
賴佳琪 |
明德館 |
(四) 05-07 11201 |
2 |
輔四乙 |
婚姻與家庭諮商 |
選修 |
程婉若 |
明德館 |
(二) 06-08 214視聽教室 |
3 |
輔一甲 |
家庭發展 |
選修 |
程婉若 |
明德館 |
(一) 03-04 11102 |
4 |
核心通識 |
家庭暴力防治 |
選修 |
周清玉 |
教學大樓 |
(三) 03-04 T103 |
5 |
輔碩一 |
性別關係與教育研究 |
選修 |
趙淑珠 |
明德館 |
(四) 03-04 碩士班教室一 |
6 |
輔婚家碩一 |
家庭諮商研究 |
選修 |
董智慧 |
明德館 |
(三) 02-04 碩士班教室一 |
7 |
輔碩一 |
性別關係與教育研究 |
選修 |
趙淑珠 |
明德館 |
(四) 03-04 碩士班教室一 |
備註:
1.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各式申請表單及申請程序說明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3,r331.php?Lang=zh-tw
2.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設置及修讀辦法 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4,r331.php?Lang=zh-tw
3.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課程架構 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5,r331.php?Lang=zh-tw
4.學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教育學院(分機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