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校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113.12.11教務會議報告備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113.12.11教務會議報告備查)
第一條 為落實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因應人工智慧發展,培育教育相關領域學生在數據科學、人工智慧與統計分析的專業知能,特設置「教育大數據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並依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訂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微學程涵蓋教育學院、文學院、理學院、工學院、管理學院、師資培育中心及通識教育中心之課程,以教育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設置單位,由本院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審議本微學程相關事項,本委員會之委員組成與任期依本校教育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校學生得依本辦法及本校相關規定修習本微學程。惟其應備基礎知能,由各開課教師另定之。
第四條 本微學程課程請參見課程架構表,其中包含「基礎課程」、「進階課程」與「實務課程」等三類課程,凡修畢達10學分,應至少包含基礎課程2門科目,進階課程2門,實務課程1門且成績及格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並填寫「微學程證明申請書」,向本院申請微學程修習認證,經審核通過後,由本校教務處核發微學程證明書。
第五條 學生不得以修習本微學程作為申請延畢之理由。
第六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報告備查,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課程架構表(113.12.11教務會議報告備查)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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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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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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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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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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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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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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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與教育統計
Basic Statistics in Psychology &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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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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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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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輔諮系
教育學院特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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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修習2 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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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及其應用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Its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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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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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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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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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學習概論
Introduction to E-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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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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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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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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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調查資料庫
Survey Research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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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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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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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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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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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數據分析基礎與視覺化
Basic Analysis and Visualization of Educational Big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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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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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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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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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修習2 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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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程式設計及應用
Introduction to Python Programming and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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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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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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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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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探勘
Data M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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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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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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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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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學習
Introduction to Machine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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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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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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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數學系
工學院資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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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雲端分析工具應用
Applications for big data analysis in 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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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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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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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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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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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與大數據之管理應用
Applic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Big Data on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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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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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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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資管系
管理學院財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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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修習1 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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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探勘與機器人實作專題
Text Mining and Practice Project of Chat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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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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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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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英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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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數據實作專題
Implementation Project on Education Big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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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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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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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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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修學分數:至少 10 學分
¢大碩合開課程:限大三以上、研究所學生修讀。
¢113-1(含)學期前曾修習本微學程之學生,得依113.5.15教務會議報告備查通過之課程架構科目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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