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期【性別平權學分學程】即日起開始申請,請於114-9-30前提交申請資料
114-1學期【性別平權學分學程】即日起開始申請,請於114-9-30前提交申請資料
一、申請方式:
114-1學期【性別平權學分學程】即日起開始申請,請於114-9-30前提交申請資料至教育學院(進德校區/明德館1F),申請表單及申請程序說明請下載附件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3,r331.php?Lang=zh-tw 。
表格填寫說明:
1.修讀申請:新申請修讀學程請檢附「1.修讀申請表」辦理。
2.學分採認:已修讀本校課程,請檢附本校成績單、「2.學分採認申請表」,可依個人情況提出辦理,無則免。
3.學分抵免:已修讀外校課程,請檢附外校成績單、課程大綱、「3.學分抵免申請表」,可依個人情況提出辦理,無則免。
4.學程證明:
(1)已完成本學程必修6學分及選修9學分,合計達15學分者,請檢附成績單、「4.學程證明書申請表」辦理。
(2)應屆畢業生或是尚在修課中,預計本學期完成學分者,請檢附成績單、本學期修課證明、「4.學程證明書申請表」,俟本學期成績通過後,再由教務處核發學程證明書。
5.以上申請資料將送本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審查結果另行公告。
6.因應變化,相關申請將滾動修正,並公告於教育學院網頁。
二、課程架構:
本學程由教育學院開設 2 門必修課(性別研究導論、性別專題實作),其餘課程由教育學院(輔諮系、特教系)、文學院(國文系、英語系)、社科體院(公育系)、通識教育中心開設,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課程架構請參閱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5,r331.php?Lang=zh-tw 。
三、選課方式:
♦選課事宜請依教務處公告選課日期與選課方式辦理。
♦本學期課程請參閱下表或至選課系統查詢,尚未提出修讀申請之同學,可依各開課單位之規定,或經授課老師同意,先行選課。
114-1學期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課程列表
序號 |
開課班別(代表) |
課程名稱 |
課程性質 |
教師姓名 |
上課大樓 |
上課節次+地點 |
1 |
性別平權學分學程 |
性別研究導論 |
必修 |
趙淑珠 |
明德館 |
(四) 06-08 11401(明德館四樓) |
2 |
核心通識 |
家庭暴力防治 |
選修 |
周清玉 |
教學大樓 |
(三) 03-04 T103 |
備註:
1.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各式申請表單及申請程序說明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3,r331.php?Lang=zh-tw
2.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設置及修讀辦法 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4,r331.php?Lang=zh-tw
3.本校性別平權學分學程課程架構 https://coe.ncue.edu.tw/p/406-1033-7105,r331.php?Lang=zh-tw
4.學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教育學院(分機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