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112.12.6教務會議報告備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因應人工智慧發展,培育教育相關領域學生在數據科學、人工智慧與統計分析的專業知能,特設置「教育大數據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並依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訂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微學程涵蓋教育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之課程,以教育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設置單位,由本院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審議本微學程相關事項,本委員會之委員組成與任期依本校教育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得依本辦法及本校相關規定修習本微學程。惟其應備基礎知能,由各開課教師另定之。
第四條 本微學程課程請參見課程架構表,其中包含「基礎課程」、「進階課程」與「實務課程」等三類課程,凡修畢達11學分,應至少包含基礎課程2門科目,進階課程1門,實務課程1門且成績及格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並填寫「微學程證明申請書」,向本院申請微學程修習認證,經審核通過後,由本校教務處核發微學程證明書。
第五條 學生不得以修習本微學程作為申請延畢之理由。
第六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報告備查,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課程架構(112.12.6教務會議報告備查)
類別 |
課程名稱 |
修別 |
學分 |
開課單位 |
備註 |
基礎 |
人工智慧及其應用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Its Application |
選修 |
2 |
通識教育中心 |
至少修習2 門課程 |
人工智慧與情緒辨識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Emotion Recognition |
選修 |
3 |
教育 學院 |
||
當資料科學碰上教育大數據 When Data Science Meets Big Data in Education |
選修 |
2 |
教育 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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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數據分析基礎與視覺化 Basic Analysis and Visualization of Educational Big Data |
選修 |
3 |
教育 學院 |
||
進階 |
資料探勘與原型象徵檔案 Data Mining and Archives of Archetypal Symbolism |
選修 |
3 |
教育 學院 |
至少修習1 門課程 |
進階教育大數據分析:複雜調查分析、網絡分析與動態系統取向分析 Advanced Analysis of Educational Big Data: Complex Survey Analysis, Network Analysis, and Dynamic System Approach Analysis |
選修 |
3 |
教育 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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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 |
教育大數據實作專題 Implementation Project on Education Big Data |
必修 |
3 |
教育 學院 |
|
應修學分數:至少11學分 |